双11大促活动才开始的时候,那时候的商家促销套路是比较少的,直接在双十一当天促销直接优惠,这样给用户没有太多的需要用脑子思考的,需要就购买。而如今,我们是不是发现每年的双十一越来越累?一来是花钱累,二来周期长拖的太累,也不懂哪天的商品是最低价格的。
如今双11商家活动策划方案复杂,各种互动游戏、领券津贴、购物津贴,以及满减优惠,以及红包折扣等等,说的都不清楚。我们用户肯定是希望省钱的,于是需要费力的去理解这些规则。比如今年又有双11购物津贴这个规则,我们可以领取津贴然后去折扣抵用。有不少网友对于双11购物津贴怎么使用问题比较纠结,确实商家也是给予规则指导的。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第一、什么是双11购物津贴
所谓双11购物津贴,是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同时支持满减门槛完全相同情况下的跨店铺使用。跨店铺使用场景下,就消费者使用双 11 购物津贴抵减的额度,将根据订单实际金额等比例进行拆分计算商家就该订单的实际让利金额。
举个例子:
双11购物津贴在 300 减 40 元门槛下,若同时购买A,B店商品共 400 元时,A店铺订单金额(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及优惠、优惠券后)为 80 元(双 11 购物津贴分摊 10 元),B店铺订单金额为(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及优惠、优惠券后) 320 元(双 11 购物津贴分摊 40 元)。
举例:店铺中一个一级类目参与双11购物津贴活动,且满减门槛为"每满400减50"。一位消费者拥有120元的购物津贴。
1)若消费者下单,商品单品优惠价满400元,则可抵扣50元;
2)若消费者下单,商品单品优惠价满800元,则可抵扣100元;
3)若消费者下单,商品单品优惠价满1200元,则可抵扣120元(若用户此时有150元购物津贴,则可抵扣150元);以此类推,直至消费者拥有的购物津贴额度消耗完毕。
第二、双11购物津贴退款规则
买家使用双11购物津贴的订单发生退款,购物津贴能否退回消费者要看订单的状态:
1、如消费者订单未支付,取消订单,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
2、如订单已经支付但卖家未发货,申请全额退款,卖家同意、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按照该笔订单实际使用的购物津贴金额退还);申请部分退款,按购物津贴分摊的比例退回。
3、如订单已经支付且卖家已发货,申请全额退款,卖家同意、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按照该笔订单实际使用的购物津贴金额退还);申请部分退款,按购物津贴分摊的比例退回。
4、如订单已确认收货,购物津贴不会退回;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举例:当消费者选择来自A店铺的300元和100元商品,来自B店铺的400元商品合并下单(共800元),最后使用购物津贴支付抵扣100元。若这3个商品全部交易关闭时,则退回100元购物津贴给消费者;若B店铺的400元商品所在订单交易关闭,则退回50元购物津贴给消费者。
第三、双11购物津贴是否可以优惠一起用
1、仅限用于通过普通交易购买实物商品。
充话费、买会员不能用,肯德基金拱门之类的实物兑换券可以用。
2、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适用相同使用门槛的商品的货款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在单品优惠后达到对应购物津贴的满减条件。
3、购物津贴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付款时使用。